非黄金时段就不需要“主旋律电视剧”了

来源:长江网  作者:不详
摘要:非黄金时段就不需要“主旋律电视剧”了…

长江网讯

据南国早报消息:由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举行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透露,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据《京华时报》报道)。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会长尤小刚的总结倒是很贴切——2006年中国电视剧市场面临的状况是供大于求,“电视剧制作单位产量过多,产品质量不高,而播出机构的购片数量有限,无限的产品抢占着有限的市场份额。”定位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并且全方位地提高作品质量是根本。这无疑是对的,也是有针对性的。粗制滥造的电视剧确实是“污染”观众,甚至倒胃口,提高电视剧的质量迫在眉睫,笔者举双手赞成。

然而,笔者感觉难以理解的是广电总局的规定: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岂不说到底什么是“主旋律电视剧”?是由主管部门审查定性还是有一整套的标准对号入座?单说,“主旋律电视剧”为何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又为何规定“至少8个月时间”?是不是在非黄金时段就无需“主旋律电视剧”?是不是8个月之外就可以随心所欲?

通常意思上讲,或习惯上认为,一天的黄金时段只有两三个小时吧,非黄金时段占一天的大头,但在都市生活的人们看电视未必只在黄金时段,任何时候都可能被一个精彩的电视剧所吸引而不惜熬夜,挡也挡不住。世界杯期间的转播,吸引了多少熬夜人,黄金时段就是平时的非黄金时段,有球赛的时间就是黄金时段。所以说,现代生活中黄金非黄金时段已不能单纯以具体时间来分。即使广电总局的规定不折不扣执行,“主旋律电视剧”到底满足了多少观众的眼球?那些因工作生活等需要只能在非黄金时段收看电视者就无缘“主旋律电视剧”?

由于“主旋律电视剧”与“黄金时段”两个关键性概念都比较模糊,这样的规定便失去了针对性,甚至可以让一些电视台可乘之机,在所谓的“非黄金时段”肆无忌惮播放“非主旋律电视剧”,不乏大量的观众收看,这是不是有违广电总局的初衷?关键在于对“主旋律电视剧”的标准化定位,不宜为追求“教化”功能而放弃电视剧本身的娱乐功能。为此,建议扩大“主旋律电视剧”适用范围,让“主旋律”也能突出娱乐功能,可谓“寓教于乐”,只有这样才能吸引观众收看,看了上集想下集,才真正发挥其教化功能,失去娱乐的教化观众有权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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