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文化与儒学的困境
二
经过本世纪初二十余年,儒教文化已全面解体,经历过新文化运动,儒学在青年中更失去权威。但是,国民政府时代儒学的困境并未进一步发展,其原因是中山先生坚持以“四维八德”发展民族精神,赋予了传统儒学德目以新的精神。蒋介石在南京建立政权后,也明确主张以“礼义廉耻”为立国之本。在1929年国民政府的《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中明确指明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国民道德的教育内容。1934年蒋还推行过“新生活运动”,要求把礼义廉耻落实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对于传统道德的重要德目都给予了新的解释,同时又增入许多现代社会的公德。尽管新生活运动未能配合以推广知识教育和技术发展,在政治和农村土地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其成效有限,问题不少,但其社会伦理意义亦应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无论如何,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实践和社会运动在相当程度上自觉保留了儒家伦理的内容。5
值得注意的是,1937—1945的八年抗日战争中,政府、知识分子和全民对儒学的态度与民初相比有了一个明显的变化。为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抵御外来的横暴侵略,国共两党、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动员各种力量来振奋军民的精神、意志,以反抗侵略。儒家伦理砥砺德行、变移风气、鼓舞士气、增益爱国心和树立自信心的功能,使得儒家伦理成为抗日战争时期重要的精神资源和道德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也成为这一时期国共两党与知识分子的共识。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颁行《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以“八德”为救国道德,“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共产党立即表示用拥护此纲领,号召其党员发扬、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6 儒家伦理道德学说既是抗战时期大后方各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抗战后国民政府建国方针所肯定的民族精神和根本德行。
早在民国初年,围绕宪法中是否应有尊孔条款及是否定孔教为国教,曾经历多次讨论,由于1915、1917年的两次复辟帝制都举出尊孔为旗号,最终使宪法中未能肯定儒教的地位,儒学未能取得政治上和国民教育上的指导地位。国民政府时代特别是抗战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形式恢复了儒家伦理在国民精神与国民教育中的指导原则的地位,却无力使儒家原则在社会层面实现。1949年以后,情况又为之一变,儒家的命运在政治、社会、思想方面遭遇了一次更大的曲折。
国民政府时期虽未明确提倡孔子和儒学,但把儒家伦理的道德原则视为中华民族的固有德行,把四维八德作为中国立国的纲维,实际上是把儒家原则作为三民主义的根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姿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明确宣布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儒学在大陆悄然从民国时代占有的舞台退出。七十年代毛泽东与四人帮发动全国性的批孔运动,全面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孔的激进主义而更远过之,使孔子的精神权威荡然无存,儒家伦理在社会层面受到了二十世纪最大的破坏。
另一方面,辛亥革命以后,乡村的社会结构发生畸变,传统的官僚—教育制度的瓦解、军阀间的混战、乡村土地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紧张、乃至国共之争,使得传统的农村社会传统的自组织功能遭到破坏,代之而起的是土豪劣绅与功能低下的基层村保人员。梁漱溟曾想通过“乡村建设”恢复农村的礼俗机制并导入科学技术,以造成儒学复兴的社会基础,但不可能成功。1949年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合作社到人民公社,整齐地建立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所有制的全新的社会组织结构,宗族的力量经土改和阶级斗争彻底分化,党的政策通过公社、大队、的行政和党的组织一直贯彻到村庄,社会组织的脉络上下打通,亲族之外,传统主义不复存在。尽管人与土地的技术关系未变,固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已起了根本的变化,造成了近代化的基础。除家庭之外,传统儒学在社会基层结构上也失去了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