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给中国文坛打了一针强心剂

来源:雅虎  作者:人物声音
莫言:给中国文坛打了一针强心剂
摘要:几年前,诗人叶匡政“文学已死”的声音犹在耳畔,几年后,直到在公布前一刻仍被多数人认为不可能花落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被中国作家莫言摘得。欢呼雀跃声中,有几人能读懂莫言?中国文学会不会因为一个诺奖而起死回生?…

核心提示:几年前,诗人叶匡政“文学已死”的声音犹在耳畔,几年后,直到在公布前一刻仍被多数人认为不可能花落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被中国作家莫言摘得。欢呼雀跃声中,有几人能读懂莫言?中国文学会不会因为一个诺奖而起死回生?

  让我们静待“诺奖”这针强心剂为中国文坛带来的改变。

他让高密王国成为中国文学的里程碑

在莫言多本书的责编、作家叶开所著的《莫言传》里,他在开篇这样写道:“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坛中,莫言是个异类,是揭竿而起的农民军领袖。这位山东大王浓眉大眼,手脚粗壮,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常常打家劫舍胡作非为,率性所致,天马行空。他既是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也是顽皮捣蛋的花果山里的猴子兵;他可能是曹操,也可能变成刘备。不管什么角色,他都一个人全包了。他有时是孙丙,有时是上官斗,有时是司马库,不是带着一群扮演妖魔鬼怪的乡亲们跟修建胶州铁路的德国鬼子浴血奋战,就是忽发奇想用电焊枪隔断日本鬼子的铁路桥……”

莫言,本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提起莫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电影《红高粱》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黄土地上张扬的生命力,那里就是莫言的故乡高密东北乡。高密不仅仅是莫言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他几十年来在文学创作道路上一直苦心构筑的文学故乡。1986年莫言在《红高粱》中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无疑是莫言对高密这片成长之地最极端热爱又极端仇恨的一种表达。几十年来,莫言的小说创作几乎从未离开高密,那是独属于他的文学王国。他在这片充满想象力的土地上展开叙事,并向历史纵深挖掘,向广袤的中国乡村延伸。

从叶开充满感情的描述,你可以看到莫言的汪洋恣肆和天马行空,但从莫言的作品及个人,他又有着明显的极端性和局限性。现实中的作家莫言依靠着自己的创作实绩,革命成功分田到户,成为丰衣足食的上流人物。在近期因为无限接近诺奖而被曝出的种种争议中,莫言对时事的漠然、对普世价值观的疏远,乃至时常采取跟公权力一致的立场,都成为人们指责诟病的把柄,莫言对此沉默以对——

这就是莫言,你可以因为他以本土作家的身份获得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中国人的诺贝尔文学奖而崇拜他,你同样可以因为他作品的扭曲变态及个人的价值取向鄙视他,莫言并不会因为获了诺奖就变成另一个莫言,中国文学的现状也不会因为一个诺奖的诞生就发生多大改变。

他是另类的宣泄,他是嗜血的魔王

在当今众多的作家当中,莫言的“声音”是非常独特的。他既不同于王朔的那种“胡同串子”式的京腔,又不同于苏童、叶兆言等人的那种清雅柔曼的江南话,也不像马原那样硬朗有力而雄辩的东北腔,更不像格非、孙甘露等人那样使用一套带欧化倾向的现代知识分子的语言,甚至与他的同乡张炜的语言也迥然不同,张炜的山东话带有几分官味儿:严肃有余、活泼不足、沉闷冗长,令人敬而远之。莫言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农民在说话。莫言设置的“高密东北乡”,既有对乡音乡情的描写,也有对生活方式、生活状况的摹写,更有对人的“生存”本质的把握与透视;既有对饥饿岁月的彻骨之痛,也有对乡野天地的欣然之喜;既有杀人越货的强盗土匪,也有敢爱敢恨的我的“爷爷奶奶”;既有苦难辛酸,也有幸福与狂欢……这里没有完人,不论男女都是有缺点的,正因为有缺点,才显得可爱。这里的历史是被传奇化的历史,没有阶级观念,甚至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而有着英雄崇拜和命运感,衡量历史和英雄的标尺的是那些有非凡的意志和非凡的体力的人,哪怕是技艺高超的盗贼,胆大包天的土匪,音貌绝伦的娟妓,都能得到人们“赞赏的语气”和“心驰神往的表情”。可以说,莫言提供了一种至少在国内称得上全新的语言方式和历史解读视角,正因为如此,对莫言的小说评价历来褒贬不一。

评论家认为莫言的作品反映着中国乡村人性的愚昧和丑恶,并进行了放大,这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并不是什么新鲜命题,但莫言独特的视角和大胆疯狂的文字风格,无疑是他能够独树一帜的关键所在。莫言常以牛马骡子之类的家畜为主体,投过他们的眼睛,用暧昧的笔调来观察这个“变态”的世界。但这种写作风格个人化极强且较难为人们所接受,莫言的《檀香刑》《丰乳肥臀》等在出版初期莫不收到莫大的争议,有评论认为:

“莫言曾说文学是一种悲愤的抵抗,可是他的抵抗未免有些过火,抹煞了一切关怀和温情,中国传统文学里的含蓄美被他全盘破坏,一切情绪全用魔鬼般的疯狂来展现。莫言的作品大多充满了过于横暴的力量,他是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他的作品同样精力充沛并且过于充沛,大红大绿大仇大恨大喜大悲被浓墨重彩涂抹的淋漓尽致,泛滥的激情淹没了叙事,有足够热烈的爱和恨却严重缺乏悲悯与温情,这一点他还不如余华来得聪明。

莫言笔下的世界只能是妖魔化的农村,他写不出城市生活,他笔下的角色也很难出现可以被接受的知识分子,《红蝗》里那个“我”至少有大学以上学历,昆虫是他的专业,可是回到老家以后他居然买了一本关于蝗虫的科普读物,并且看得津津有味,行为与经历明显不符,也许是受了福克纳的影响,他笔下曾出现了无数疯子傻子,这个身为知识分子的“我”也有点神经病。

每次读完他的东西,我总感到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跟我所在的山东不在一个地球上,那简直是妖魔横行的地狱。我这里不好摘取作品原文,免得影响列位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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