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的普遍价值与个性发展
毫无疑问,坚守民族文化发展的个性,是维护民族文化心理认同的首要前提。从文化哲学的视角来看,一种文化形态生生不息向前发展的最持久动力,莫过于体现该文化的内在精神及其个性。同时,也正是这种内在精神及其个性使该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形态而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展示出独到的魅力。着眼于民族文化个性的培育,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积极推动跨文化理解。从本质上说,世界各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平等的,因此,应该以平等的心态,积极推动不同民族文化形态之间的跨文化理解。就跨文化理解的本义来说,去理解别的文化与希望被别的文化所理解,就像一枚释义学钱币的两面,缺一不可。通过有效的跨文化理解,我们要发现的是交互文化性(interculturality)。交互文化性不是某种具体地存在于某种文化中的东西,也不是不同文化的简单混合,而是通过文化的比较才能获得的一种真理。从讨论协商的多元主义出发,重新建立一种新的、对彼此都具有可资借鉴的文化价值原则,这种新的文化价值原则的逐渐明晰,很可能成为人类文化的普遍价值的文化资源。以此为契机,进而对整个人类的文化进行一种不带任何文化和哲学偏见的解释。
第二,倡导多元宽容精神。坚守民族文化精神,就应当承认差异,宽容差异,倡导个性,而且要把这一原则推及到对待“他者”文化的行为之中。从文化的普遍价值视角,我们当然也期待不同文化形态间能够达成基础性的一致、同一,但更应推崇的是差异与兼容、协调的“相似”和“相近”,以此实现一种“和而不同”、“合而不一”、“兼容并包”、富有弹性的人文旨趣。进一步看,在文化认同问题上的多元宽容精神不但应当适用于民族国家之间,而且也应当适用于民族国家内部的各团体、社会或阶级的不同文化认同之间。如果无视民族国家内部文化认同多元化的事实,而强行把它们统一于单一的主流文化之中,就可能造成民族国家内部的文化压迫与强制性的文化一体化行为。从多元宽容的文化立场出发,我们欣赏、鼓励的是不同文化形态间的“相似”、“相近”、“相容”、“相补”,这样才能增进民族文化的个性。
第三,积极发掘民族文化资源。从多元文化视野观之,任何民族的文化形态都是“这一个”,对世界文化都有着不容替代的意义和魅力,因此必须对本民族丰富的文化传统、文化资源进行积极的保护发掘,并着力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从文化个性培育的视角要求,就是如何将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成分,转化成在当代具有全球意义的文化价值资源,进而对世界文化做出独特的贡献。当然,这种民族文化资源的发掘必须在一种开放的时代视野中进行,因为民族传统文化需要在与外部环境、外来文化的不断撞击中才能得到锤炼和发展。保护传统文化,并不是像对待古文物那样把它与周围世界隔绝开来,相反,一种文化只有与时代相适应,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既不断地更新和发展,又不失却自身传统的特色,这才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一种根深叶茂的文化。
总之,在文化的普遍价值与个性发展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这也许是我们谋求当代世界文化合理发展的基本思路。在全球现代化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文化价值冲突也许将会伴随始终。因此,在一种新的全球意识下妥善地解决好文化的普遍价值与个性发展的关系问题,是时下文化讨论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而达成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就是世界各个民族在文化平等的心态之下,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匡正文化偏见,达成有效的文化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