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津者:自由的集体与集体的自由

来源:问津者 Blog  作者:问津者
摘要:自由的集体与集体的自由 (问津者)…

集权下的集体被说成是神圣的,它必须要以神圣的集体主义的名义,以一个所谓的共同的崇高理想的名义,来号召人们,来说服人们,来让更多的人自愿,从而只需要对付少数的不自愿的人们了。这其实也是一种强制,任何乌托邦的神话都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之上的。当一个社会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时候,你不跑或者慢跑都是不行的。你只能与这个集体共进退。这种强制其实是一种暴力,只是当我们顺从的时候,我们没有感觉到,一旦我们尝试反抗便会碰得头破血流。苏联在开始进行高度集中时,托洛茨基已经看出了其中呈现出的极权主义的影子,他早在1917年便对列宁所提出的“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的理想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判,他指出:“在一个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托洛茨基的言论深深刺痛了列宁尤其是斯大林的神经,后来被划为反对派而遭受驱逐与流放。但一个社会像托洛茨基反抗精神的人太少,所以我们以为社会很稳定很和谐,甚至以为反抗的人是在蓄意破坏这种稳定与和谐。

我们制造出一个集体,然后以这种集体来对付个体。这种集体敌视“个人主义”,反对自由主义,反对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一切自由的集体都无法在这个社会里生存,宪法赋予的结社自由只是一句空话,在一个权力可以任意而为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行使的制度下,集会结社的自由虽然写在了宪法中,但自由集会的申请从来不会得到批准,自由结社永远不会得到许可,自由的社团从来不会合法地生存。2000前后几位年轻人组织了一个“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为宗旨“新青年学会”,很快便被“国家”扼杀于摇篮之中。在一些大学,甚至连“老乡会”都是非法的。中国频繁地对军区司令对调,要求大的领导干部异地为官的做法,其实都是出于害怕形成“小团体”、“派别”的原因。

没有了自由联合的权利,形成不了自由的集体,只有“分子化和无结构的群众”(阿伦特语),每一个个体的处境便是独自面对强大的集体,不能联合的个体的力量是如此弱小,以至不得不听从集体给他安排的一切。对于普通的个体来说,在这个集体里面最重要的是服从,永远和某某保持一致,自觉维护这样的集体利益,这就是集体主义精神。当这种集体主义精神横空出世变得神圣的那天,正是人变得微不足道的开始。这个集体主义如同人民英雄记念碑,只能看到花岗岩石头上刻的“人民”二字,没有具体的个体的名字。当这样的集体代表了一切个体的时候,我们发现,人消失了。

“人民”也成了一个集体的称号,没有具体的个体权利,只有作为集体的“人民”的权利,一切都冠之以人民的名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下的一切部门都打着“人民”的旗号,但这个“人民”从来不会是具体的个人。任何事情哪怕是罪恶,一旦以集体、“人民”的名义进行,似乎就具有了合法性,个体的财产和自由,都是以这些名义剥夺的。那个时代经常发生着这样的真实的笑话:当一个人走到国营商场看到百货大楼的冰冷的面孔时,发出的一点意见会当场被驳回,“我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你服务的。”似乎人人都在为人民,人民却不是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这就是我们的集体观!

在这种集体主义的熏陶和我们对于“唯物主义”的崇拜下,记住集体的一根木头,也比记住一个个人的名字更重要,维护集体的一根木头,比维护集体中的人更重要。我们历史上歌颂过这样的英雄事迹:

1969年7月5日,黄山茶林场遭遇百年罕见的特大山洪,11位上海知识青年,为了冲过桥去抢救物资,而被咆哮的洪水吞没……       

1969年8月15日,山洪暴发时,年仅20的金训华在看到集体的两根电柱被急流卷走时,毫不犹豫地跳进大河进行抢救,最终被洪水吞噬…… 舍命打捞一根集体物资的人成了英雄,这样的事迹被当时的宣传机器大肆宣扬,无非说明了人的生命竟不如集体中的一根木头!这就是这种集体发展到顶峰时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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